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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德A級單位
怡德A級單位於2017年6月07日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通過審查結果!
地址位於桃園區和興街17號,佔地約60坪,空間規劃除辦公室外,尚有會談及會議室 (提供會議、團體督導、個別督導等用)、茶水間等。
65歲以上失能老人、失能之身心障礙者、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症者,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可以申請長期照顧服務。
【A級單位】經照管中心評估核定後安排的【A級單位】,個案管理員會為您客製化您的照顧服務計畫,連結服務資源以提供服務。
怡德A級單位 - 相關派案統計及單位通訊錄
「桃園區」
113年10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 113年09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113年08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 113年07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113年06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 113年05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113年04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 113年03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113年02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 113年01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蘆竹區」
113年10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 113年09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113年08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 113年07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113年06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 113年05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113年04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 113年03月A單位相關派案統計
怡德A級單位 - 連結或轉介長照服務之派案原則與機制
(1)依桃園市政府規定:接受照管中心照會或轉介之個案後,於照會或轉介後次工作日起3個工作天內完成照顧計畫,送回至照專督導審核後照會B單位提供服務。
(2)A單位個管人員應秉持個案管理之核心,公平派案,以服務使用者最佳利益為優先,派案時應依以下原則考量欲派之B單位之量能予以派案:
依前揭派案原則接受轉介或照會之服務提供單位原則不得無故拒絕接案,倘有正當事由未能提供服務,A 單位訂有以下因應策略之處理方式,以維護個案照顧權益。
(1)合作之B單位若有延遲服務(未能5天內提供服務之情況時),應採改派原則。
(2)倘B單位有持續未能提供服務之情形,得轉派其他單位,A單位透過輔導機制(B單位服務人力調整、個案服務項目優先順序執行及協助B單位與個案溝通協調),仍無法解決且持續未能提供服務之情形則先採暫停派案,待B單位可以提供服務時則先採減少派案再恢復輪派機制派案。
(3)倘服務提供單位經多次輔導或勸導未果,回報桃園市市政府衛生局或社會局介入,並列入未來 A 單位與服務提供單位合作延續參據。
(4)改派原則與流程說明:
4.1服務暫停中個案:個管師接獲個案或家屬通知重啟服務,若個案及家屬同意使用原單位則派案予原單位。若個案或家屬欲更換服務單位,個管師將致電或異動通報予原單位。
4.2服務中個案:個案或家屬提出更換單位,或原單位無法繼續提供服務。個管師將先聯繫雙方以釐清狀況,後將再依個案或家屬意願派案至新單位。原服務中單位須服務至新單位可提供服務時方可終止服務。
怡德A級單位 - 連結或轉介長照服務之結案原則與機制
服務對象若有下列情形應予結案,A單位個管員向桃園市長期照顧中心專員反映並由A單位個管員通知評估單位結案。
(一)服務對象不符合長照服務請領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含)以上且不符合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3.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4. 50歲以上失智者
(二)服務對象遷移桃園市行政區外。
(三)服務對象死亡或暫停服務達3個月以上。
(四)服務使用者不願意接受服務
(五)服務對象已接受機構安置。
(六)服務對象或案家主動申請終止服務。
(七)特殊情形報經市府同意者。
怡德A級單位 - 申訴管道
1. 申訴管道:
A. 網路:透過網路信箱反映,abc3373488@gmail.com。
B. 書面:提供申訴意見(申訴)信封,由行政助理開啟意見(申訴)信封,轉知個管員協助處理。
C. 電話:逕向打電話至中心、衛生局、社會局,反映意見。
*中心電話:03-3373481轉36
*衛生局申訴電話:03-3340935轉長期照顧中心。
*社會局申訴電話:03-3322101轉老人福利科。
D. 口頭:直接口頭反應,由行政助理填寫意見反應單通知個管員處理。
中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和興街17號。
2. 依個案/家屬申訴處理辦法處理並追蹤,後續處理情形,視情況通報桃園市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照專或督導及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負責該區的窗口專員,必要時會請桃園市政府相關衛生局及社會局單位介入協調。
友善連結
一、服務區域:桃園區
二、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 - 17:30
三、服務內容:
1.個案管理:長期照顧服務計畫擬定/修正、連結服務資源、溝通協調、電話
關懷/家庭訪視關懷...等相關服務。
2.協助民眾申請長期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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